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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Jun 10, 2026 最後編輯時間:Jun 12, 2026

重購退稅是什麼?

簡單來說 ,所謂的「重購退稅」是由政府推出的方案,主要是提供換屋族的節稅優惠,只要是賣舊屋與買新屋之間期間於2年內,包含「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申請退換過程中產生之稅金。

土地&自用住宅的重購退稅條件、試算

在重購退稅的新制方面,個人出售並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例,退還其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繳納之稅額(所得稅法第14條之8)。


自用住宅(房地合一稅)&土地(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條件:

 

項目房地合一土地增值稅
適用說明◆ 屬國稅,為所得稅的一種
◆ 移轉登記30日內要申報房地合一,先繳納,兩年內要換新屋。
◆ 在 2 年內買賣房屋: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 2 次移轉房屋所有權的行為間隔不超過 2 年,就符合重購退稅的規定。
◆ 需為自住宅:無論是買入或賣出的房屋,都須要符合自住宅規定。
◆ 除本人外,配偶名義新購也認列。 
◆ 屬地方稅。
◆ 買、賣必須為同一人。
◆ 一買一賣需在兩年內,只能小換大,(以土地現值論大小)
◆ 重購退稅的土地從買入後五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且有戶籍登記,不能改變用途、出租他人或遷出戶籍,也不可以移轉他人(包含配偶間贈與也不行)
◆ 買賣前1整年無出租或作營業之情形。
◆ 土地上有房屋,該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 
退稅請求權
時效
五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出售,違者須繳回退稅退稅請求權時效為十年

 

#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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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樹房地產|北大特區住商小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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