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刊登

繼承取得的地上權房屋,在你賣掉之後,要不要繳房地合一稅呢?

  • 1
  • 0
發佈時間:Jul 25, 2026 最後編輯時間:Jul 25, 2026

以繼承取得的地上權房屋,在你賣掉之後,要不要繳房地合一稅呢?

我們分成兩個層面來解釋。

首先,地上權房屋交易,是在房地合一稅(新制)適用範圍內的。

再來,買賣以繼承取得的地上權房產(包含連續繼承),到底是要適用舊制或新制?我們要去看被繼承人取得該房產的時間點

·        被繼承人在民國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適用舊制(免繳房地合一稅)

繼承人出售時原則上適用舊制,僅就房屋部分併入隔年度五月份的綜合所得稅申報),免繳房地合一稅。但若符合自住條件且新制較為有利,你也可以選擇新制來申報。

·        被繼承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適用新制(要繳房地合一稅)

繼承人出售時就必須適用房地合一稅新制,並在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

講的再複雜一點,如果被繼承人也是透過「繼承」的方式取得這棟房子,也就是我們所謂的〈連續繼承〉,例如:爺爺傳給爸爸、爸爸再傳給你。這時候要不要繳房地合一稅的關鍵,就要看「最近一次」被繼承人(也就是把房子留給您的那個人),是在什麼時候因繼承而取得該房地的:

  • 若「最近一次」的被繼承人是在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透過繼承取得該房地,繼承人現在賣掉,適用舊制。
  • 若「最近一次」的被繼承人是在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透過繼承取得該房地,繼承人現在賣掉就適用新制

如果是〈連續繼承〉又適用新制,我們可以將歷次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這樣有助在未來出售時,可適用較低的房地合一稅率。

作者資訊

國華天母好房|大師房屋張國華

【國華天母好房】最懂天母的專業房仲,帶您遇見理想家! 歡迎來到「國華天母好房」!我是大師房屋天母忠誠加盟處的專業房產經紀人——張國華(Vince)。本頻道深耕台北市天母、芝山、石牌及北士科等黃金地段,致力為您提供最透明、最專業的不動產資訊。 天母擁有極佳的綠地覆蓋率與獨特異國風情,是追求高質感生活的首選。無論您正在尋找指標性天母豪宅、優質新社區大樓,還是採光極佳的精緻邊間公寓,國華都能依照您的需求精準媒合。我們透過線上實境看房,帶您零死角探索物件細節與在地生活圈。 除了優質好房推薦,國華更提供全方位的專業顧問服務。從首購與換屋的買房策略、最新房市政策與稅務法規(房地合一稅、囤房稅、貸款成數),到教您如何避開淹水、斷層等房市風險,為您的交易安全嚴格把關。 買賣房屋請交給最在地、最專業的張國華!歡迎訂閱頻道,或立即撥打專線 0936-266-095 聯繫我,開啟您的安心成家之旅!

上一篇

購買工業住宅或一般事務所的陷阱

下一篇

新青安 3.0 上路!三大族群成為最大受惠者

留言

0

留言區一片安靜 在下方留下你的感想吧~

登入後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