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嗨,我是房產學姊 婷婷。 前幾年在台南房仲第一線工作時, 我慢慢發現一件事: 很多房仲其實不是不努力, 而是努力沒有被留下來。 帶看、開發、跑案件、研究市場, 每天都做了很多事, 但大部分經驗, 最後都消失在空氣裡。 所以現在的我, 開始把這些第一線觀察, 慢慢整理成能被搜尋、被找到、被記住的內容。 這裡會分享: 🏠 台南、高雄房地產市場觀察 🔍 搜尋時代下的房仲生存變化 ✍️ SEO × GEO × AI 摘要內容累積 📍 重劃區/生活圈/社區真實分析 💡 房仲數位轉型與內容經營思考 我始終相信: 曝光會消失, 但被記住,會留下來。 —— 房產學姊 婷婷 👉 南高房仲轉型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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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離婚風波,意外燒出一個很多房東可能不知道的稅務問題。
趙建銘提到,母親的房子過去曾經以每月大約 1 萬元出租。
這也讓我想到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如果附近同類型房屋租金行情明明要 3 萬元,我就是佛心,只收 1 萬元,國稅局報稅時就一定會照 1 萬元認嗎?
答案是:不一定。
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規定,出租財產所收取的租金,如果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可以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這一點,我覺得很多房東真的不知道。
大家直覺會覺得:「房子我的,我愛租多少就租多少啊。」
租金當然可以自己談。
但你實際收多少錢,跟稅務上最後認定多少租賃收入,其實是兩件事情。
房子是我的,租金不能自己決定嗎?
當然可以。
房屋要租多少錢,本來就是房東與房客之間依照房屋條件、租期及雙方需求所談出來的結果。
有人希望租給穩定的房客,租金願意便宜一點;有人租給認識的親友;也有些房屋因為屋況、設備或其他條件,本來就會比附近行情低。
所以問題並不是「房東不能便宜出租」。
真正要注意的是:
租約上約定多少租金,不代表稅務上就一定只按照這個數字認定租賃收入。
如果約定租金顯然低於當地一般租金,依現行規定,稽徵機關可以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附近房租3萬元,我只收1萬元就會被國稅局補稅嗎?
不一定。
假設附近類似房屋的租金大約 3 萬元,你只收房客 1 萬元,並不是看到這個價差,就可以直接認定房東逃漏稅,也不是國稅局一定會直接按照 3 萬元課稅。
但是如果租金差距確實非常明顯,就要留意稅務上的租賃收入認定問題。
而且這裡還有一個很容易誤會的地方:
稅務上所稱的「當地一般租金」,並不能直接跟租屋網站上看到的附近開價畫上等號。
依財政部目前說明,住家使用房屋的「當地一般租金」有其核定與計算方式;非住家使用房屋也有相關標準。
所以「附近一般租 3 萬,我只租 1 萬」比較適合拿來理解低價出租的概念,不能直接理解成國稅局最後一定會用 3 萬元計算。
房東為什麼會把房子租得比行情便宜?
實際出租房屋時,租金高低本來就會受到很多條件影響。
例如房屋屋況比較差、設備不同、租期比較長,或者房東希望找到穩定的長期房客,都可能影響最後談出來的租金。
有時候雙方也可能另外約定修繕、設備或其他租賃條件。
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真正的重點不是:
「不能便宜租。」
而是:
便宜可以,但最好說得出為什麼便宜。
低價出租本身不等於逃漏稅,也不能因為看到別人的房子租得比附近便宜,就直接說人家有稅務問題。
房子低價出租,房東最好留下哪些資料?
如果房子確實因為一些客觀條件,以比較低的租金出租,我會建議房東把相關資料留下來。
例如:
- 租賃契約
- 出租當時的房屋現況
- 屋內設備狀況
- 修繕責任或相關約定
- 雙方議價過程
- 其他會影響租金的特殊條件
保留這些資料,不代表未來稅務上一定會按照房東主張的租金認定。
但萬一真的需要說明時,至少比較有資料可以還原當時為什麼會以這個價格出租。
房東收租後,租賃所得怎麼申報?
房東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原則上屬於租賃所得,應依規定申報綜合所得稅。
不過,並不是把一年收到的全部租金直接當成所得。
租賃收入可以依規定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再計算租賃所得。
如果無法逐項提出相關費用憑證,也可以依財政部核定的費用標準計算;實際申報仍應依當年度規定及個別出租情況確認。
所以當房東真的不是:
「租金有收到就好了。」
租給誰、租多少、怎麼收、怎麼報,其實都有眉角。
低價出租不等於逃漏稅,房東真正要注意的是這件事
最後還是要特別提醒:
低價出租 ≠ 逃漏稅。
不要看到別人的房子租得便宜,就直接說人家逃稅。
但站在房東自己的角度,也不要認為:
「租約寫多少,國稅局就一定只能認多少。」
如果租金顯然低於當地一般租金,稅法確實有由稽徵機關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的相關規定。
所以真正重要的不是「房子能不能便宜租」,而是房東自己要知道相關規定,也要清楚自己的出租條件。
大家最常問的房屋低價出租問題
房租比行情低,就一定會被國稅局查嗎?
不一定。租金較低本身不等於逃漏稅,但如果約定租金顯然低於當地一般租金,依法存在調整計算租賃收入的可能。
國稅局認定的「當地一般租金」就是附近租屋行情嗎?
不完全是。稅務上的「當地一般租金」有相關認定及計算方式,不能單純把附近租屋網站的開價直接當成國稅局最後認定的租金。
房東可以便宜租給親友嗎?
租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實際收取多少租金,與稅務上如何認定租賃收入,是不同的問題。如果租金顯然偏低,仍應注意相關稅務規定。
房子低價出租,需要留下哪些資料?
可以保留租賃契約、房屋現況、設備、修繕約定、議價過程及其他會影響租金的相關紀錄,方便日後有需要時說明實際出租情況。
房東出租房屋需要申報所得稅嗎?
原則上需要。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屬於租賃所得,應依所得稅相關規定辦理申報。
房屋出租的租賃所得可以扣除費用嗎?
可以。租賃收入可依規定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如果無法逐項舉證,也可以依財政部當年度核定的費用標準計算。
台南房姐|台南房地產觀察
房地產不只是買多少、賣多少。
從買賣、持有到出租,很多看起來很簡單的事情,實際上都有容易被忽略的細節。
如果你在台南有買房、賣房或房屋出租相關問題,也歡迎一起交流。
本文為一般房地產與稅務資訊整理,實際稅務認定仍應依個案事實及主管機關規定為準;如涉及個別稅務申報,建議向國稅局或專業稅務人員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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