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惠爭屏東房屋@house7512876・6 天前

《既然房地合一稅是房地合併計算,那買賣契約為什麼還要把「土地價款」和「房屋價款」分開寫?》

#屏東房仲推薦#屏東房仲#屏東買房推薦#屏東買房注意事項#屏東透天#屏東房價分析

《既然房地合一稅是房地合併計算,那買賣契約為什麼還要把「土地價款」和「房屋價款」分開寫?》 「現在都房地合一稅了,房子跟土地一起算,為什麼合約還要分開寫價格?」 很多人以為,只要寫「買賣總價1,200萬元」就夠了。但房地合一,是所得稅的計算制度;不代表房屋與土地從此變成同一項資產。 如果條件允許,我會建議買賣契約除了寫總價,也合理分列: 土地價款800萬元、房屋價款400萬元。 不是為了把土地寫高、房屋寫低來節稅,而是為未來留下更清楚的「成本證據」。 稅務上,有5個好處 第一,土地、房屋的稅制本來就不同。 土地移轉涉及土地增值稅,房屋買賣涉及契稅;持有期間又分別有地價稅與房屋稅。合理分價,可以讓不同資產的交易結構更清楚。 第二,建立土地與建物各自的取得成本資料。 今天買進1,200萬元,10年後如果需要區分土地與建物成本,原始契約已經合理分列,再配合付款證明、鑑價及相關憑證,會比只有一個總價更容易說明。 第三,公司、法人或出租經營者的帳務更清楚。 土地原則上不提列折舊,建物則可能涉及折舊。房地合理分價,有助於後續資產入帳、成本及折舊處理。 第四,未來遇到特殊處分時更容易追溯。 例如拆除老屋、重新興建、土地分割、部分出售或建物滅失,當年房地各花多少錢取得,就可能變得非常重要。 第五,遇到稅務查核時,多一層證據。 要記住:不是你說當年花多少,而是你能證明多少。 契約分價不是唯一依據,但「合理分價契約+付款紀錄+相關憑證」,能讓整筆交易的證據更加完整。 交易上,也有5個好處 第一,買賣雙方更清楚自己買的是什麼。 尤其屏東很多透天、老屋,成交1,200萬元,真正具有價值的可能是土地,而不是已經使用40、50年的建物。 第二,房屋發生重大瑕疵或權利問題時,價款比較容易釐清。 如果土地可以正常移轉,建物卻發生問題,契約已有合理分價,至少多了一項雙方當初對價值約定的依據。 第三,未來拆除、改建時,原始資料比較完整。 特別是買老屋準備重建的人,更值得注意。 第四,未來部分出售或產權調整時,更容易說明原始成本。 今天整筆買,不代表10年後一定整筆賣。土地可能分割,也可能改建、整合或部分處分。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降低多年後各說各話的風險。 10年後,當年的房仲、代書甚至買賣雙方可能都已經記不清楚。 這時候最有力的不是一句: 「我記得當初好像……」 而是當年留下來的白紙黑字。 所以我常提醒客戶: 房地價格分開寫,最大的價值不是「創造節稅」,而是「留下證據」。 當然,土地與房屋價格不能為了節稅任意拆分,仍應具有合理依據;各項稅負也有自己的法定課稅基礎,不是契約寫多少,稅捐機關就一定認定多少。 我是屏東房仲黃惠爭。「合約今天多寫清楚一點,可能就是10年後的少一場爭議。」 #屏東房仲推薦 #黃惠爭 #屏東房屋 #房地合一稅 #不動產買賣契約 #土地增值稅 #契稅 #買房注意事項 #賣房注意事項 #房地產知識

留言區一片安靜 在下方留下你的感想吧~

登入後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