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已出售,為何稅單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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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屋主賣掉房地後,看到地價稅單都會覺得奇怪:「我不是早就賣了嗎?」 其實,地價稅認定的不是簽約日,而是「登記完成日」。 影片中案例,台中一位屋主因工作搬到台北,出售台中房地後,仍收到地價稅催繳通知。 原因是土地雖於8月10日買賣,但直到9月5日才完成過戶,而8月31日這天,土地所有權人仍是原地主,所以依法還是要負擔114年地價稅。 提醒大家,賣地時一定要注意過戶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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