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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保留地買賣免稅別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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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Sep 07, 2026 最後編輯時間:Sep 07, 2026

「我的土地是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既然以後政府要取得,現在賣掉是不是就不用繳土地增值稅?」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簡單,但實際上答案不能直接說「可以」。

因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來到底是採取「徵收」,還是「市地重劃」方式取得,會直接影響土地買賣時能不能適用土地增值稅免徵。

所以如果你手上剛好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準備買賣之前,第一件事情不是急著算價格,而是先確認都市計畫書到底怎麼寫。

 

先講大家最關心的問題。

土地稅法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是「被徵收」,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

而在土地還沒有正式被徵收以前,如果這類公共設施保留地要移轉,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也可以適用免徵土地增值稅。

這項制度主要是考量租稅公平。

因為土地既然已經被都市計畫劃設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來可能由政府取得,如果地主在正式徵收之前先出售,卻因為移轉時間不同而產生完全不同的稅負,對地主來說並不公平。

因此,符合規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徵收情況下,買賣移轉可以有土地增值稅優惠。

但是,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

「公共設施保留地」不代表所有情況都能免土地增值稅。

 

這是整件事情最重要的地方。

如果都市計畫書明定,這塊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來整體開發方式是「徵收」,符合相關規定時,土地移轉可以適用免徵土地增值稅。

如果都市計畫書沒有明定採取哪一種整體開發方式,也可能符合免徵規定。

但是,如果都市計畫書已經明確寫明未來是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那麼買賣時就不能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為什麼?

因為「徵收」和「市地重劃」對地主來說,權利關係並不一樣。

 

我們用最簡單的方式來理解。

如果是政府採「徵收」方式取得土地,地主是將土地交給政府取得,權利損益和一般市地重劃的情況不同。

但如果是「市地重劃」,地主並不是單純把土地交出去就結束。

市地重劃完成後,地主仍然會參與土地權利的分配。

也就是說,地主在重劃之後,還可能分配到重劃後的土地。

因此,這種情況和政府直接以徵收方式取得土地,地主的權利損益並不相同。

所以土地增值稅的免徵規定,自然也不能完全比照徵收方式辦理。

 

這裡又有一個很容易搞混的地方。

市地重劃方式雖然不能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但並不代表完全沒有租稅優惠。

依相關規定,土地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土地增值稅還可以減徵40%。

所以可以把它簡單理解成:

「徵收」是符合條件可以免徵。

「市地重劃」則是不能適用這項免徵規定,但重劃後第一次移轉可以有40%的土地增值稅減徵優惠。

這兩種制度的租稅效果不同,地主在出售之前一定要先搞清楚。

 

我們來看兩個實際情況,這樣最好理解。

第一位是王先生。

王先生要出售關西鎮的一筆公園用地。

乍看之下,這塊土地是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王先生原本以為應該可以免土地增值稅。

但是查閱鎮公所核發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後發現,備註寫明未來政府將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

這種情況就不能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再來看第二位張先生。

張先生要出售竹北市的一筆道路用地,同樣也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但是他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備註寫明,政府未來將以「徵收」方式取得。

這種情況就符合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的適用條件。

你看,同樣都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只因為未來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增值稅的結果就可能完全不一樣。

 

如果你手上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而且最近正在考慮出售,我會建議先確認三件事情。

第一,確認土地是不是都市計畫編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第二,向相關機關申請或確認「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看都市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對未來開發方式是怎麼記載。

第三,最重要的是確認未來取得方式到底是「徵收」還是「市地重劃」。

因為這個差異,可能直接影響土地增值稅到底是「免徵」,還是只能適用其他減徵優惠。

 

對地主來說,土地增值稅往往是一筆不能忽略的交易成本。

如果沒有先確認土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性質,以及未來整體開發方式,很容易在估算出售價格時,把土地增值稅優惠算錯。

例如地主以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都免土地增值稅」,因此用免稅的方式估算交易成本。

結果正式申報移轉時才發現,都市計畫書明定是市地重劃,根本不能適用免徵規定。

這時候就可能出現預期稅負和實際稅負的落差。

因此,出售之前先確認,不只是為了節稅,更是為了正確計算土地交易成本。

 

最後幫大家整理一個最重要的觀念。

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能不能免徵土地增值稅,不能只看它是不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真正要看的,是都市計畫書或相關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未來政府到底採取哪一種方式取得土地。

如果是「徵收」,符合規定可以適用免徵土地增值稅。

如果是「市地重劃」,就不能適用這項免徵規定,但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仍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

所以,如果你手上有公園用地、道路用地或其他公共設施保留地,準備出售之前,千萬不要只聽別人說「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免稅」。

先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拿出來,確認未來是「徵收」還是「市地重劃」,再來判斷土地增值稅,這樣才不會因為搞錯開發方式,而影響你的交易成本。

#土地增值稅 #買賣 #公共設施保留地 #免繳

作者資訊

中信房屋小陽 木柵深坑新店

我們是中信房屋文山木新店,榮獲千萬營業員獎的小陽總監及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的許勝利,我們長期在這片土地已服務20餘年,每一次的成交是我們努力的見證,成交的背後都是我們對服務的堅持。身為專業團隊的我們將為您提供全方位的不動產仲介服務,助您在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上找到理想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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