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買房、新北賣房、新北房仲推薦,找王裕仁。專營三重、蘆洲、五股、林口、新莊及新北地區房屋買賣,分享中古屋、電梯大樓、社區行情、成交資訊、買屋賣屋注意事項與最新專約好房。無論買房、自住換屋、出售房屋或想了解目前房價,都歡迎交流諮詢。
- 目錄
- 0
- 0
房地合一稅2.0怎麼算?持有2年、5年、10年稅率與自住400萬免稅一次看懂
很多屋主準備賣房時,最常問我的問題就是:
「我這間房現在賣,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
有人記得45%、35%、20%、15%,也有人知道自住滿6年可能有400萬元免稅。
但真正開始算時,最容易搞混的往往不是稅率,而是:
到底哪一個金額,才是最後拿來課稅的?
房地合一稅不是單純「賣價-買價」再乘一個稅率,而是要一起看:
取得時間、持有期間、成本費用、前3年交易損失、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及是否符合自住優惠。
第一,房地合一稅2.0是什麼?
房地合一稅是針對房屋及土地交易產生的實際所得課稅。
房地合一2.0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個重要變化,就是提高短期持有房地的稅率。對一般境內居住者來說,目前主要仍依持有期間決定稅率。
所以賣房前,不只是問:
「現在可以賣多少?」
也要先確認:
「這間房我到底持有多久了?」
第二,持有多久,稅率差很多
一般境內居住者出售適用房地合一稅的房地,目前主要稅率如下:
- 持有2年以內:45%
- 超過2年、未逾5年:35%
- 超過5年、未逾10年:20%
- 超過10年:15%
所以口語上可以理解成:
2年內45%|第3~5年35%|第6~10年20%|超過10年15%。
如果房子剛好接近2年、5年或10年的門檻,出售時間就可能直接影響適用稅率。
第三,45%不是拿成交總價直接乘
假設房子賣2,000萬元,適用45%稅率,不是:
2,000萬 × 45%
房地合一稅課的是「課稅所得」,不是成交總價。
可以先分成兩步理解: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成交價-原始取得成本-可減除成本及費用
接著再算:
課稅所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前3年內可扣除的房地交易損失-土地漲價總數額。
所以最後真正拿來乘稅率的,是這個「課稅所得」。
第四,哪些成本與費用可以扣?
可以減除的,主要是:
取得、改良及移轉房屋土地所支付的必要成本與費用。
例如常見的取得成本可能包括:
- 原始買進價款
- 契稅
- 印花稅
- 代書費
- 規費
- 公證費
- 買進時仲介費
- 取得房屋土地達可使用狀態前,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
- 符合規定、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而且不是短期耗竭的增置、改良或修繕費用
這些原則上都要有相關證明文件。
第五,出售房屋時,哪些交易費用也可以扣?
為了完成這一次房屋土地移轉所支付的必要費用,也可以列入。
例如:
- 仲介費
- 廣告費
- 交易前必要清潔費
- 搬運費
- 代書費
- 規費
申報時,原則上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財政部目前也明確說明,這些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可以自成交價額中減除。
第六,沒有單據怎麼辦?有「3%、最高30萬元」規則
如果沒有提示費用證明文件,或提出的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3%,稽徵機關得按:
成交價額 × 3%
認定可減除費用,但最高以30萬元為限。
例如房子成交1,500萬元:
1,500萬 × 3%=45萬元
但因為上限是30萬元,所以推計費用最高就是30萬元。
這也代表:
如果你的實際可證明交易費用超過30萬元,單據一定要留好。
第七,哪些支出不能拿來扣?
這點很容易搞錯。
房屋持有期間平常支付的:
- 房屋稅
- 地價稅
- 管理費
- 日常清潔費
- 一般房貸利息
原則上屬於持有期間的使用成本,不能直接當作這次房地交易的費用減除。
所以不能因為:
「我這幾年繳很多管理費、房貸利息。」
就全部拿來降低房地合一稅。
第八,土地增值稅可以扣嗎?
一般來說,依土地稅法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本身不能全部直接列為費用扣除。
但有一個例外:
如果當次交易的「申報移轉現值」高於「公告土地現值」,其中超過公告土地現值部分所對應的土地增值稅,可以依規定計算後列為費用減除。財政部的申報表也有專門欄位處理這一部分。
白話講:
土地增值稅不是全部都能扣,但符合特定條件的那一部分,可以依公式計算後列入。
第九,什麼是「前3年房地交易損失」?
這句看起來很專業,白話就是:
如果你前3年內曾經有另一筆適用房地合一稅的交易是虧損,而且那筆虧損已經經國稅局核定,就可以拿來抵這次的房地交易所得。
例如:
2024年賣A屋,經國稅局核定虧損100萬元。
2026年賣B屋,這次房地交易所得300萬元。
那這100萬元虧損,就可以先拿來抵:
300萬-100萬=200萬元
再繼續計算後面的課稅所得。
但前提是那筆交易損失有申報,而且已經經國稅局核定。
第十,什麼是「土地漲價總數額」?
房地合一稅在計算課稅所得時,還可以再減除:
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
這是因為土地漲價的部分,本來就會涉及土地增值稅,所以房地合一稅會把依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排除,避免同一段土地漲價利益重複課稅。
要特別注意:
土地漲價總數額,不等於你實際繳的土地增值稅。
兩個是不同概念。
第十一,自住房地符合條件,可能有400萬元免稅
如果符合自住房地優惠:
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400萬元的部分,適用10%優惠稅率。
例如符合自住優惠,最後課稅所得500萬元:
前400萬元免稅,剩下100萬元才以10%計算。
第十二,自住優惠不是「自己住」就一定可以
目前主要條件包括:
-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
- 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6年
- 交易前6年內沒有出租
- 沒有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交易前6年內,沒有使用過這項自住房地優惠
符合這些條件,才有機會適用400萬元免稅,以及超過部分10%的優惠稅率。
所以:
持有滿6年,不代表一定有400萬元免稅。
還要看戶籍、實際居住及出租狀況。
第十三,持有6年和自住6年,是兩件不同的事
例如一間房持有8年,但前4年出租,後4年才搬回來住。
雖然「持有」已經超過6年,但不代表符合「持有並居住連續滿6年」的自住優惠條件。
所以準備賣房時,不要只問:
「我買多久了?」
還要一起確認:
「我設籍並實際居住多久?」
第十四,賣房前,我建議先整理這7項資料
準備出售房子前,可以先把下面資料整理好:
1. 原始買賣契約
2. 取得日期
3. 原始買進價格
4. 仲介、規費、裝修等相關憑證
5. 戶籍、出租與實際自住狀況
6. 前3年是否有經國稅局核定的房地交易損失
7. 土地漲價總數額相關資料
有了這些資料,房地合一稅才比較有辦法估得準。
我的看法
房地合一稅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只看到:
45%、35%、20%、15%
然後直接開始算。
真正應該先確認的是:
取得時間+持有期間+交易所得+可減除成本費用+前3年交易損失+土地漲價總數額+自住條件。
尤其房子如果剛好接近2年、5年或10年的持有門檻,出售時間可能直接影響適用稅率。
所以賣房之前,不只是問:
「現在行情多少?」
還要一起算:
「扣掉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與相關交易費用後,我最後真正能留下多少?」
新北房仲推薦|王裕仁 0920-551-998
買房|賣房|換屋|房產諮詢
台灣房屋三重重陽特許加盟店|冠帝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游皇閔 (109)新北經字第003775號
上一篇
重購退稅怎麼申請?先買後賣、先賣後買,2年期限與5年限制一次看懂
下一篇
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 vs 一生一屋差在哪?自用住宅10%優惠條件一次看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