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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舊制怎麼算?105年前取得房屋、房屋評定現值與綜所稅一次看懂
很多屋主會問:
「我的房子是很久以前買的,現在賣掉也要繳房地合一稅嗎?」
答案是:
不一定。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原則上進入房地合一稅制度;如果不屬於房地合一課稅範圍,較早取得的房屋,可能仍適用舊制,也就是: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第一,哪些房屋可能適用舊制?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
105年1月1日前取得,而且不屬於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的房屋。
但實際上不能只看到「105年前」就直接下結論,還要一起看取得方式、交易時間及個案是否落入房地合一規定。
所以老房子要賣之前,第一件事不是先算稅率,而是先確認:
這間房到底走舊制,還是房地合一。
第二,舊制跟房地合一,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舊制的概念是:
土地交易所得原則上免納綜合所得稅,只有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要課綜所稅。
也就是說:
舊制=房屋課所得稅,土地所得原則免綜所稅。
而房地合一則不同: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併計算,再採分離課稅,不併入一般綜合所得稅。
這兩套制度不能混在一起看。
第三,舊制如果有完整資料,怎麼算?
如果屋主可以提出:
- 實際成交價格
- 原始取得成本
- 相關必要費用
而且經國稅局查核屬實,就可以依實際資料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概念上就是: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房屋出售收入-房屋取得成本-相關必要費用
重點是:
只算房屋,不是整筆房地成交總價全部拿來課綜所稅。
因為土地交易所得在舊制下原則免納綜合所得稅。
第四,如果以前的買房資料都找不到呢?
這就是老房子最常遇到的情況。
例如20、30年前買的房子:
- 契約找不到
- 原始成本沒有證明
- 當年的費用單據也遺失
這時國稅局就可能依財政部每年公布的:
「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來核定所得。
所以很多屋主會聽到:
「房屋評定現值 × 某個百分比」
就是從這裡來的。
第五,新北市目前怎麼算?
以財政部114年度標準來看,新北市不同區域的比例不同。
例如:
板橋、永和、中和、三重、新店、蘆洲、新莊、土城、林口:房屋評定現值 × 47%。
五股:房屋評定現值 × 39%。
其他區域也各有不同標準。
但一定要注意:
47%不是稅率。
它只是用來推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的比例。
算出來的所得,之後還要併入個人當年度綜合所得,再依綜所稅級距計算。
第六,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假設你在三重有一間適用舊制的房子。
出售年度的房屋評定現值是:
100萬元
如果沒有辦法提出完整成本資料,且適用114年度三重區標準:
100萬 × 47%=47萬元
這47萬元,就是推計的: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接著再把這47萬元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
不是:
47萬元 × 47%。
也不是:
房屋成交總價 × 47%。
這兩個都不對。
第七,高價房屋又有另一套核定方式
這部分很重要。
以114年度為例,新北市如果:
房地總成交金額含車位達4,000萬元以上
或:
不含車位的每坪成交單價達75萬元以上
而且國稅局只查得到實際成交價,卻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就不是單純用「房屋評定現值 × 47%」這種方式。
這時會先用:
房屋評定現值 ÷(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
把房地總成交價拆出「房屋收入」。
再用:
房屋收入 × 20%
計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所以高總價或高單價的老房子,要特別注意。
第八,舊制不是看持有2年、5年、10年的稅率
這跟房地合一完全不同。
房地合一會看到:
45%、35%、20%、15%
這是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稅率。
但舊制不是這樣。
舊制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是:
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再依個人綜合所得稅制度計算。
所以不能把房地合一的稅率套到舊制。
第九,舊制也沒有「自住400萬免稅」這一套
房地合一符合自住條件時,有:
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分10%。
但這是房地合一制度的自住優惠。
如果是舊制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就不是直接套用這個400萬元免稅規則。
所以看到「自住400萬免稅」,一定要先確認:
你的案件是不是房地合一。
第十,為什麼有些老房子賣很高,所得稅卻沒有想像中高?
因為舊制主要課的是:
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
不是整筆房地成交價。
而很多老房子的房屋評定現值,和實際市場成交價差距很大。
所以如果適用一般推計標準,最後算出來的財產交易所得,可能沒有想像中高。
但如果屬於高總價或高單價案件,又可能改用前面提到的「房屋收入 × 20%」方式核定。
所以不能只看屋齡就下結論。
第十一,105年前取得,就一定都是舊制嗎?
這句不能講得太絕對。
比較安全的說法是:
105年前取得,而且不屬於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的房屋,才會走舊制。
因為實際案件還可能涉及:
- 繼承
- 贈與
- 取得日期認定
- 房屋土地不同取得時間
- 特殊交易型態
所以實務上還是要看個案資料。
第十二,賣老房子前,先確認這5件事
1. 房屋什麼時候取得?
2. 是買賣、繼承還是贈與取得?
3. 是否屬於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
4. 原始買賣契約、成本資料還在不在?
5. 成交總價或每坪單價,有沒有達高價交易門檻?
只要先把這五件事情釐清,通常就能初步判斷:
這間房是走舊制,還是房地合一。
我的看法
很多屋主會把所有「賣房所得稅」都叫做房地合一稅。
其實這樣不夠精準。
老房子尤其要先確認:
新制還是舊制?
如果適用舊制,就看: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綜合所得稅。
如果適用房地合一,才會進入:
房屋+土地合併計算交易所得,再採分離課稅。
所以老房子準備出售之前,我會建議先把:
取得日期+取得方式+房屋評定現值+原始成本資料
整理好。
這一步,往往比先問「我要繳幾%」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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