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中信房屋文山木新店,榮獲千萬營業員獎的小陽總監及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的許勝利,我們長期在這片土地已服務20餘年,每一次的成交是我們努力的見證,成交的背後都是我們對服務的堅持。身為專業團隊的我們將為您提供全方位的不動產仲介服務,助您在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上找到理想的發展空間。
- 0
- 0
許多地主都知道,土地如果無償提供公眾通行,可以申請免徵地價稅。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如果這塊土地原本是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即使長期供民眾通行,也不一定能享有免稅優惠。
有位林先生,多年前在市區興建住宅時,依法保留了一部分法定空地。隨著都市發展,該處逐漸成為附近居民日常通行的重要道路。林先生一直認為,既然土地免費供大家使用,理應可以免徵地價稅,但每年收到稅單時,卻仍必須依法繳納。
直到後來詢問,他才發現,原來自己的土地因都市計畫變更,已經有機會申請免徵地價稅。
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土地若無償供公眾通行,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在供公眾通行期間內,可以全額免徵地價稅。
然而,法律也設有例外規定。
建築基地中的法定空地,即使實際供民眾通行,原則上仍不得免徵地價稅。原因在於,法定空地本身就是建築基地的一部分,其設定目的在於維護建築物的通風、採光、消防避難及建築安全,也是取得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的重要條件。
因此,法定空地本質上屬於建築開發必要成本,並非單純提供公共使用的道路用地。
不過,財政部於109年1月21日發布令釋,放寬部分情況的適用。
如果原本屬於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在取得使用執照後,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正式變更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道路用地,且實際持續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則該土地已不再屬於原先建築法規所要求保留的法定空地範圍。
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可以依法申請免徵地價稅。
若屋主土地符合上述條件,應特別注意以下三項重點:
第一、確認土地使用分區已正式變更
必須經都市計畫正式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
第二、確認土地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
若有設定柵欄、限制通行或收取費用情形,將可能不符合免稅資格。
第三、應於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也就是原則上應於9月22日前向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如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最後 別讓不知道的規定,多繳了好幾年的地價稅
許多地主長期繳納地價稅,卻不知道自己的土地因都市計畫變更,早已符合免徵條件。
如果您的土地原本是建築基地的法定空地,後來因都市計畫變更成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用地,而且持續無償供公眾通行,應儘速向地方稅務機關查詢並提出申請。
了解一項稅務規定,往往就能省下多年不必要的稅負支出,保障自身合法節稅權益。
上一篇
重購退稅後這樣做會被追
下一篇
房東不知道的節稅祕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