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刊登

夫妻贈與土地先別急免稅

  • 0
  • 0
發佈時間:Jul 28, 2026 最後編輯時間:Jul 28, 2026

陳小姐最近詢問一個很多夫妻都會遇到的問題:「先生想把土地贈與給我,土地增值稅是不是不用繳?」

答案是「可以申請不課徵」,但不代表永遠免稅。如果沒有先了解後續影響,未來出售土地時,反而可能要繳更多土地增值稅。

以下帶您一次了解。

 

依土地稅法規定,夫妻之間相互贈與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也就是說,辦理贈與移轉時,不必立即繳納土地增值稅,因此不少夫妻會利用這項規定進行財產規劃或資產配置,減少當下的資金負擔。

但這項優惠,其實只是將稅負延後,而不是完全免除。

 

很多人誤以為,土地贈與給配偶後,土地的原地價會重新起算。

其實並不是。

當夫妻之間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未來如果再出售給第三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仍然是以第一次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作為原地價。

換句話說,土地持有期間累積的漲價金額並不會因夫妻互贈而重新歸零。

 

舉例來說。

王先生持有一筆土地多年,土地價值一路上漲,後來將土地贈與給太太,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幾年後,太太決定出售土地給第三人。

此時土地增值稅並不是從太太受贈當天開始計算,而是回溯到王先生贈與前的原地價。

由於累積漲價金額較高,不但土地增值稅可能增加,甚至可能適用較高級距稅率,整體稅負也會因此提高。

 

因此,夫妻之間贈與土地時,不要只看到眼前免繳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建議同步評估:

第一,土地未來是否短期內會出售。

第二,土地仍有多少增值空間。

第三,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對未來整體稅負真的比較有利。

有時選擇現在依法課徵土地增值稅,反而可能比未來一次承擔高額稅負更划算。

 

配偶互贈土地確實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這只是遞延課稅,不代表免稅。

是否申請不課徵,應依土地未來的使用規劃、持有期間及出售時機整體評估,才能做出最有利的稅務安排,避免未來出售土地時,因累積漲價過大而增加稅負。

#贈與 #土地增值稅 #土地 #申請 #不課徵 #配偶

作者資訊

中信房屋小陽 木柵深坑新店

我們是中信房屋文山木新店,榮獲千萬營業員獎的小陽總監及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的許勝利,我們長期在這片土地已服務20餘年,每一次的成交是我們努力的見證,成交的背後都是我們對服務的堅持。身為專業團隊的我們將為您提供全方位的不動產仲介服務,助您在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上找到理想的發展空間。

上一篇

共有房屋免稅有眉角

下一篇

土地作停車場享10‰稅率

留言

0

留言區一片安靜 在下方留下你的感想吧~

登入後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