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買房、新北賣房、新北房仲推薦,找王裕仁。專營三重、蘆洲、五股、林口、新莊及新北地區房屋買賣,分享中古屋、電梯大樓、社區行情、成交資訊、買屋賣屋注意事項與最新專約好房。無論買房、自住換屋、出售房屋或想了解目前房價,都歡迎交流諮詢。
- 目錄
- 0
- 0
買房簽約後可以反悔嗎?定金、違約金、解約責任一次看懂
買房看到喜歡的房子,談好價格、簽完約之後,有些人回家冷靜下來,可能突然開始擔心:
「我是不是買貴了?」
「如果現在不想買了,錢拿得回來嗎?」
「簽約後還可以反悔嗎?」
這類問題,不能只用一句「可以」或「不可以」回答。
真正要看的是:
你現在已經走到交易的哪一個階段?
第一,還沒正式成立買賣,和已經簽約,差很多
如果只是看房、口頭討論價格,通常還沒有正式進入完整的買賣契約階段。
但如果雙方已經:
- 價格談定
- 買賣條件確認
- 簽署正式買賣契約
- 支付簽約款或定金
那情況就完全不同。
這時候如果其中一方單方面說:
「我不想買了。」
通常就不是單純取消,而可能涉及違約責任。
第二,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這是最多買方會搜尋的問題。
答案是:
要看定金的性質與契約怎麼約定。
房屋買賣裡常見的定金,通常具有確保交易履行的功能。
如果最後是因為買方自己改變心意、不想買,可能面臨定金被沒收的風險。
相反地,如果是賣方違約不賣,也可能產生返還定金甚至其他違約責任。
所以不能看到「定金」兩個字,就直接認為一定可以退。
第三,買方貸款不足,可以直接解約嗎?
很多人會以為:
「銀行貸不到我要的金額,我就可以取消。」
其實不一定。
如果契約沒有特別約定「貸款不足可以無條件解除」,單純因為銀行核貸成數不如預期,未必就能直接免責退出。
例如原本預期貸8成,最後銀行只核7成。
這時候通常要先看:
- 契約有沒有貸款條件
- 是否有約定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
- 買方能不能補足差額
- 雙方是否有另外協議
所以我一直建議買方:
不要等簽約後才確認貸款能力。
第四,違約金是不是契約寫多少就一定多少?
也不一定。
契約通常會約定違約責任,例如:
- 沒收定金
- 支付一定比例違約金
- 賠償相關損失
但如果日後真的發生爭議進入訴訟,法院仍可能依個案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
不過這不代表可以抱著:
「反正最後法院會幫我降。」
因為一旦進入訴訟,時間、律師費、資金壓力都已經產生。
第五,賣方反悔不賣,也不是一句「不賣了」就結束
這點屋主也要注意。
有些屋主看到房價上漲,簽約後突然覺得:
「我是不是賣太便宜了?」
但如果買賣契約已經成立,賣方單方面不履約,一樣可能要負擔契約約定的違約責任。
所以買賣房屋,對雙方都一樣:
簽約不是保留名額,而是正式承諾。
第六,真的想解約,第一步不是直接說「我不要了」
如果真的發生重大原因,想中止交易,我會建議先做三件事:
1. 先看契約
確認解約條款、違約責任、付款進度與目前交易階段。
2. 先確認原因
是貸款問題?家庭因素?屋況爭議?還是單純改變心意?
不同原因,處理方式會不一樣。
3. 優先協商
如果雙方都有意願,有時候可以透過協商處理,例如調整交屋期、付款方式或其他條件。
直接單方面宣布解約,通常不是最好的第一步。
買方簽約前,我會建議先確認4件事
房價
這個價格是不是自己真的可以接受?
貸款
銀行大概可以貸多少?
自備款
除了頭期款之外,還有沒有足夠預備金?
未來規劃
這間房是不是至少符合未來幾年的生活需求?
如果這4件事情都還沒想清楚,就不要因為怕被別人買走,而急著簽下去。
我的看法
買房不是不能改變心意。
但問題是:
當契約已經成立之後,改變心意就可能有成本。
所以真正重要的,不是簽完約之後研究怎麼退出。
而是在簽約之前,把:
價格、貸款、資金、屋況、交屋條件
全部弄清楚。
房屋買賣金額大、時間長,一個決定往往影響很多年。
簽約前多確認一次,通常比簽約後想解約容易得多。
新北房仲推薦|王裕仁 0920-551-998
買房|賣房|換屋|房產諮詢
台灣房屋三重重陽特許加盟店|冠帝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不動產經紀人:游皇閔 (109)新北經字第003775號
上一篇
買房斡旋金是什麼?可以退嗎?和要約書有什麼差別?
下一篇
買房有車位就代表有產權嗎?約定專用、法定車位、獨立權狀一次看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