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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換屋族很容易忽略的問題。
假設你原本有一間自用住宅,因為家庭人口增加、工作地點改變,或單純想換一間更適合自己的房子,所以把原本的自住房屋出售。
賣房時,也依法繳了土地增值稅。
接下來你準備買新房,剛好看到一間地上權住宅,價格比一般所有權住宅便宜,地點也不錯,而且買來就是自己住。
這時候很多人會想:
「我舊房子是自住,新房子也是自住,那我之前繳的土地增值稅,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嗎?」
答案是:不行。
問題不在於你有沒有自住,而在於你買的新房子,有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
第一個重點: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退的是土地的稅
先了解這項制度為什麼存在。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目的,是避免因為換屋出售原本的自用住宅用地,繳了一筆土地增值稅之後,導致手上可以拿來購買下一間自用住宅用地的資金減少。
所以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政府允許換屋族申請退還原本出售土地時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字:
「自用住宅用地」。
也就是說,這項優惠的核心不是單純「買一間房子」,而是重新購買符合規定的「土地」。
第二個重點:重購退稅要比較新舊土地地價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不是只要賣掉一間自住房,再買一間自住房,就一定可以把土地增值稅全部退回來。
其中還有一項重要的計算條件。
新購土地的地價,必須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才能在規定範圍內辦理退稅。
簡單來說,制度會去比較:
你原來賣掉的土地價值是多少?
你繳了多少土地增值稅?
你後來重新買進的土地價值又是多少?
所以整個重購退稅制度,都建立在「土地」這件事情上。
這也是為什麼購買地上權住宅會產生問題。
第三個重點:地上權住宅有房屋,不代表你有土地
我們直接來看地上權住宅。
一般買房子,通常會同時取得房屋所有權以及相對應的土地所有權持分。
但是購買地上權住宅的情況不一樣。
你雖然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也可以實際住在裡面,但是基地的土地所有權並不是你的。
換句話說,你取得的是房屋及相關地上權權利,而不是該基地的土地所有權。
所以從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角度來看,問題就出現了。
因為你根本沒有「新購土地」。
既然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也就沒有可以拿來計算重購退稅的「新購土地地價」。
因此,即使這間地上權住宅確實是你自己居住,也無法單純因為「自住」就符合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規定。
第四個重點:自住不等於一定符合重購退稅
這是換屋族最容易產生的誤解。
很多人會把「自用住宅」理解成:
「只要房子是我自己住,就算自用住宅。」
但在不同稅法優惠裡,「自住」並不是唯一條件。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談的是「重購自用住宅用地」。
所以除了實際自住之外,還必須檢查土地所有權及其他法定條件。
舉個例子。
王先生出售原本持有的自用住宅,出售時繳納了一筆土地增值稅。
後來王先生看到一間地上權住宅。
價格比較低、地點也符合需求,於是買下來作為自己的新家。
從生活上來看,王先生確實完成了「賣舊屋、買新屋」。
而且新房子也確實是自己住。
但是從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規定來看,王先生買進地上權住宅時,沒有取得基地的土地所有權。
因此沒有「新購土地地價」,也就無法依此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第五個重點:換屋前不要只比較房屋總價
地上權住宅通常因為不包含土地所有權,價格結構與一般所有權住宅不同。
因此換屋族在比較房價時,不能只看:
「這一間比較便宜。」
還要把後續的稅務效果一起考慮。
尤其如果你出售原本的自用住宅時,已經繳了一筆土地增值稅,而且原本預計透過重購退稅把這筆稅款退回來,就更要注意新買的住宅究竟有沒有包含土地所有權。
否則可能發生一種情況:
原本以為賣舊屋、買新屋之後,可以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等到買完地上權住宅才發現,因為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根本不符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
這時候原本預計可以拿回來的稅款,就可能無法退回。
第六個重點:換屋族買房前先確認三件事
如果你準備出售自用住宅,再購買新的住宅,而且希望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買房前最好先確認三件事情。
第一,確認新買住宅是否包含土地所有權。
不要只看到「住宅」兩個字,就認為一定符合重購退稅。
第二,確認新購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相關規定。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還有自用住宅用地及其他法定條件,不是只要取得土地所有權就一定可以退稅。
第三,先試算新購土地地價是否符合退稅條件。
因為重購退稅還涉及原出售土地地價、已繳土地增值稅以及新購土地地價之間的計算。
如果金額比較大,最好在簽約以前就先試算,而不是買完之後才確認。
結論:買地上權住宅可以自住,但不代表可以退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有一個最重要的觀念:
「重點不只是重新買房,而是重新購買自用住宅用地。」
地上權住宅雖然可以作為自己的住宅使用,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但因為沒有取得基地的土地所有權,沒有「新購土地地價」,因此不符合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規定。
所以換屋族如果出售原本的自用住宅後,準備利用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一定要在購買下一間住宅之前先確認:
新房子到底是一般所有權住宅,還是地上權住宅?
有沒有取得土地所有權?
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及重購退稅的其他條件?
不要等房子買下去之後,才發現原本預計可以退回來的土地增值稅,因為新買的是地上權住宅而無法申請。
換屋節稅真正重要的,不只是「新房子是不是自己住」,而是「新房子底下的土地,是不是也真正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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