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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楊梅幼獅周邊工業地,地上是別人蓋的廠房?先通知,10 日沒回覆才算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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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Oct 09, 2026 最後編輯時間:Oct 05, 2026

賣幼獅周邊工業地、地上是承租人蓋的廠房,出售前要先通知對方。土地法第 104 條:承租人可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不表示才視為放棄。👉 延伸閱讀(官網):賣廠房出售流程全解。

誰有優先權。土地法第 104 條第 1 項: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反過來,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也有同樣的權利。民法第 426 條之 2 對「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也有相同方向的規定。重點是「同樣條件」,價格、付款方式都要一樣,不是另外開一個比較高的價給他。

通知要留證據。民法第 426 條之 2 第 2 項要求出賣人把出賣條件以書面通知優先承買權人,對方在通知達到後 10 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買,視為放棄。所以通知要用書面,並且留下送達證明,日期要算得出來。口頭講過、傳過訊息,日後很難證明對方是哪一天收到的。

沒通知就賣,後果在買方身上爆開。土地法第 104 條第 2 項: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優先購買權人。對賣方是違約風險,對買方是買了卻可能保不住。我會請賣方在委託出售時就把地上建物是誰的、有沒有租約講清楚,買方則要看到放棄書或期滿的證明才付款。

「張元澤 × 幼獅周邊工業地出售」的第一個問題不是你要賣多少,而是地上的建物是誰的:答案不是你自己,就有通知這一步。

我是張元澤。通知發出去、10 日過了、證明留好,這筆買賣才站得穩;這道程序請在收訂金之前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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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訊

平鎮廠房顧問-張元澤

專注平鎮廠房、工業地產與資產配置,協助企業主、投資人與有需求的買方,快速掌握區域行情、廠房條件、土地價值與交易風險。 我不只帶你看物件,更重視產權清楚、使用分區、貸款條件、稅務成本與未來轉手性,幫你把每一次出手都看得更全面。 如果你正在找平鎮廠房、想了解市場趨勢,或手上有廠房想評估出售,這個頻道會用最白話、最實戰的方式,陪你把事情看懂、談清楚、做對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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