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倫 Lawrence|巨馥地產 專注竹南、頭份、苗栗、新竹、竹北房屋買賣、土地開發整合、地主諮詢與建商媒合。 提供住宅、透天、預售屋、新建案、土地與購屋資金規劃。
- 目錄
- 0
- 0
頭份土地沒有路可以進出?袋地通行權民法787條實務拆解 #頭份土地 #袋地通行權
※ 案例聲明:本文案例情境經過調整重組,非特定真實客戶之完整寫照,僅供說明實務常見狀況參考,具體個案仍須依實際權狀、法規與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發布日期:2026年10月27日|作者:張偉倫 Lawrence|土地開發整合|房地產顧問|專案代銷
頭份土地如果被別人的地包圍、沒有路可以進出,地主可以依民法第787條主張「袋地通行權」,在必要範圍內通行鄰地到公路。但通行要選對周圍地損害最少的處所與方法,原則上要付償金;而且「可以通行」不等於「可以蓋房子」,要不要開發還得另外看建築線與道路條件。
什麼是袋地?什麼是袋地通行權?
袋地是指土地與公路沒有適宜的聯絡,以致不能為通常使用的土地。袋地通行權則是民法第787條第1項給土地所有人的權利:這種情況下,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如果是因土地所有人自己的任意行為造成的(例如自己把唯一的出入口賣掉或擋掉),就不能主張。
這是法律直接賦予的權利,不必登記,也不必鄰地同意才「存在」;但通行的位置、寬度、償金,鄰居不同意時就要靠協議或訴訟確定。
我在頭份、竹南看到的實務狀況(示意)
我在頭份、竹南鄉間處理土地整合時,袋地常見三種來源:
- 早年分家、分割:兄弟分地時只顧面積平均,後段那筆被切成沒有臨路。
- 重測或鑑界後才發現:以為門前那條水泥路是公路,鑑界後發現路其實在鄰地上。
- 田埂路變成唯一出口:以前大家走田埂、互相默許,上一代過世、鄰地換人後就被圍起來。
示意情境:一筆頭份鄉間約300坪農地,地主一直從鄰居家旁的3米水泥路進出。鄰地易主後新地主要圍籬,這筆地瞬間變成袋地,建商與買方看了都打退堂鼓。我會先做的不是告人,而是把地籍圖、謄本、現況道路權屬全部攤開,算清楚哪一條路線對鄰地損害最小、該付多少償金,再坐下來談。
第789條:分割或讓與造成的袋地,路線被「鎖定」
民法第789條第1項規定,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而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只能通行受讓人、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同條第3項規定這種情形無須支付償金。
白話講:如果你這筆地是從家族共有土地分割出來才變袋地,原則上只能走「當初一起分割的那幾筆地」,不能改去要求無關的鄰居讓路。所以處理繼承、共有分割時,就該先把通路一起規劃好,不要留下後段袋地。
地主處理袋地的步驟清單
- 調資料: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使用分區或編定證明,確認哪些路是公路、哪些路其實在私人土地上。
- 鑑界確認現況:申請鑑界,釐清現有通道實際落在哪幾筆地號。
- 判斷是否屬第789條情形:查這筆地的分割、移轉歷史,決定能通行的對象。
- 找損害最少的路線:依第787條第2項,通行應於必要範圍內,擇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第788條第1項另規定有通行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通行地所受損害應支付償金。
- 先協商、寫書面:路線、寬度、償金、維護與排水責任寫清楚,雙方簽名,必要時做公證。
- 協商不成再訴訟:請求法院確認通行權範圍。法院會綜合考量土地位置、地勢、面積、用途、周圍環境與損害程度判斷,結果不一定是你想要的寬度。
常見誤區
- 「打贏通行權就能蓋房子」:通行權解決的是「進出」,能否建築還要看指定建築線、現有巷道認定與建築相關法規,兩者是不同程序。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718號判決提到,路面、寬度等要綜合考量包括建築相關法規在內的因素,但個案結果差異很大。
- 「通行一定可以開車」:如果人員步行就能達到通常使用,限制車輛通行不一定違法;反之要車輛才能通常使用,才可能爭取車道寬度。
- 「通行權不用付錢」:除了第789條的分割、讓與情形外,原則上要對通行地所受損害支付償金。
- 「先把路挖了再說」:自行開路、拆鄰居圍籬,反而可能引發更多糾紛與責任。
地主怎麼看這件事
我的看法是:袋地的價格折價,多半來自「不確定」,不是土地本身沒價值。把通行路線、償金、建築可行性先釐清,買方或建商才有辦法出價。張偉倫 Lawrence 處理土地整合時,常見的解法還包括向鄰地買一條通路、和鄰地合併整合一起開發,往往比打官司更快、價值也更完整。
FAQ
Q1:我的土地沒有路可以出去,可以要求鄰居讓路嗎?
可以依民法第787條主張袋地通行權,但要在必要範圍內、選對鄰地損害最少的路線,並原則上支付償金。如果袋地是你自己任意行為造成的,就不能主張。
Q2:袋地通行權要付多少錢給鄰居?
法律沒有固定計算公式,法院通常依通行地的位置、範圍與所受損害程度認定。若屬分割或一部讓與造成的袋地(民法第789條),依法無須支付償金。
Q3:袋地取得通行權後就能申請建照蓋房子嗎?
不一定。通行權只解決進出問題,建築還要看建築線指定、道路寬度與地方建築管理規定,實際依當年法規與個案為準,建議申請前先向縣市建管單位確認。
有頭份、竹南、新竹、竹北的袋地、通路或土地整合問題,歡迎找我聊聊。
張偉倫 Lawrence|土地開發整合|房地產顧問|專案代銷|0988 510 018|服務範圍:竹南、頭份、新竹、竹北|lawrencelandtw.com
本文為一般法律與實務資訊說明,不構成法律意見或投資保證;具體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實際依當年法規與個案為準。
資料來源
- 法律百科〈袋地通行權相關問答〉: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525 (查證 2026/10/27;頁面註明自2026/5/1停止更新)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89號民事判決(引用民法787、788、789條及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718號見解):https://data.judicial.gov.tw/opendl/JDocFile/CHDV/115%2c%e8%a8%b4%2c89%2c20260414%2c1.pdf (查證 2026/10/27)
-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794號判決要旨(民法第789條):https://www.rootlaw.com.tw/JudicialContent.aspx?LCode=9&TOID=29218 (查證 2026/10/27)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 (條文以官方最新版本為準)
上一篇
大湖市中心還有這種地?326坪完整建地|緊鄰大湖國中・40米大面寬|開發商必看 #大湖酒莊 #大湖草莓園
下一篇
新竹換屋族重購退稅能退多少?2年、設籍、5年三關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