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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這樣做,稅金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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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May 11, 2026 最後編輯時間:May 11, 2026

陳先生在台中有兩間空置房屋,原本一直放著等待房價上漲,沒想到最近收到房屋稅單後,發現稅金比以前高出不少,才知道原來房屋稅2.0新制已經正式上路。

自113年7月1日起,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採全國歸戶計算,也就是說,不再只是看單一縣市,而是全國持有戶數一起計算,再依持有戶數適用不同差別稅率。房子愈多,稅率可能愈高。

陳先生原本擔心持有成本增加,後來經過詢問才發現,如果把空置房屋出租作住家使用,而且有依規定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就能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1.5%至2.4%,比一般非自住稅率省下不少。

於是,他決定將其中一間房屋出租,不只開始有穩定租金收入,房屋稅負也明顯減輕。

進一步來說,是否達到租金標準,會依財政部公告方式計算。除了房屋評定現值外,還要加計公告土地現值1.2%。

如果是107年7月1日後適用新標準單價的房屋,租金標準以房屋評定現值10%計算;若是107年6月30日前舊制房屋,則以房屋評定現值25%計算,再加上土地現值1.2%。

很多房東最容易忽略的,是「有出租不代表一定享優惠」。

第一個重點優勢,是合法出租可降低房屋稅負。只要符合租金標準並完成申報,就有機會適用較低稅率。

第二個重點優勢,是提高資產利用效益。空置房屋不再只是增加持有成本,而能轉變成穩定租金收入來源。

第三個重點優勢,是避免後續被追稅。如果已核定適用優惠稅率,但後續沒有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稅務機關將改按非自住稅率重新課徵,還可能追補差額稅金。

提醒大家,若想適用出租優惠稅率,記得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申報,避免錯過申請期限。

現在房屋稅2.0正式上路,空置房屋持有成本越來越高,與其讓房子閒置,不如合法出租,不但減輕稅負,也能讓資產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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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訊

中信房屋小陽 木柵深坑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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