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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未交屋,竟要列入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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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Aug 02, 2026 最後編輯時間:Aug 02, 2026

預售屋還沒交屋人就過世,遺產稅到底怎麼申報?

很多人以為,長輩生前買了預售屋,如果還沒完工、還沒交屋,甚至房屋土地都還沒有辦理所有權登記,那麼長輩過世時,遺產稅應該就不用申報這間預售屋。

其實不是這樣。

真正的關鍵在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不是「房屋土地所有權」,而是依照預售屋買賣契約,可以要求建商未來完成房屋、土地及相關標的交付的「權利」。

因此,這項權利仍然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必須列入遺產總額申報。

第一個重點:預售屋尚未交屋,不代表沒有遺產

被繼承人生前如果已經和建商簽訂房地預定買賣契約,而且在房屋完工交屋前死亡,死亡當時並沒有取得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權。

所以,遺產稅申報時,不能直接把這間尚未完工的預售屋當成房屋、土地申報。

但被繼承人已經支付給建商的購屋款,代表他已經取得一項契約上的財產權利。

這項「要求建商未來履約交屋的權利」,才是遺產稅申報的重點。

第二個重點:到底要申報多少?

這也是繼承人最關心的問題。

被繼承人死亡時,這項預售屋契約權利的價額,可以依死亡日以前已經支付給建商的各期房地價款計算。

簡單來說,就是先把被繼承人生前已經付出去的購屋款整理出來,作為遺產中的「債權」財產申報。

因此,繼承人要特別保留預售屋買賣契約、建商開立的統一發票,以及銀行匯款或付款相關證明。

第三個重點:用一個案例就更清楚

假設甲先生在112年2月和建商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購買房屋及地下室停車位,房地總價7,000萬元,原本預計115年底完工交屋。

沒想到甲先生在115年1月15日突然過世。

此時房屋還沒有完工,甲先生也還沒有取得房屋及土地所有權。

但是,甲先生生前已經陸續支付給建商2,300萬元。

因此,這2,300萬元所代表的契約權利,就不能因為房屋尚未完工而完全不申報。

繼承人應依相關資料,將這項權利列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債權,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第四個重點:為什麼遺產稅財產清單可能找不到?

很多繼承人會遇到一個問題:

「我拿到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裡面沒有這間預售屋,是不是代表不用申報?」

答案不是。

財產參考清單並不代表被繼承人所有應申報遺產的完整清單。

尤其預售屋尚未完成所有權登記,相關資料未必會直接以「房屋、土地」的形式出現在財產清單中。

所以,繼承人不能只看財產參考清單,就認定沒有申報義務。

第五個重點:繼承人應該怎麼做?

如果發現被繼承人生前曾經購買預售屋,最重要的就是主動向建商確認。

第一,找出被繼承人與建商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

第二,確認被繼承人死亡日前已經支付多少房地價款。

第三,準備建商開立的統一發票、付款證明及銀行匯款資料。

第四,依死亡日已支付的房地價款計算契約權利價額,列入遺產總額申報。

這樣做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避免因為漏報預售屋契約權利,日後遭稅捐機關查核補稅,甚至產生相關處罰問題。

最後提醒大家,預售屋「還沒交屋」和「沒有遺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房子還沒蓋好,確實還沒有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但只要被繼承人生前已經簽約並支付購屋款,就可能留下對建商的契約權利。

所以遇到「長輩買了預售屋,交屋前卻過世」的情況,不要只看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

真正要查的是:被繼承人生前簽了什麼契約,以及死亡日前已經支付多少購屋款。

把這兩件事情確認清楚,才能正確判斷預售屋契約權利如何申報遺產稅,也能降低日後補稅及受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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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訊

中信房屋小陽 木柵深坑新店

我們是中信房屋文山木新店,榮獲千萬營業員獎的小陽總監及不動產經紀人國家考試及格的許勝利,我們長期在這片土地已服務20餘年,每一次的成交是我們努力的見證,成交的背後都是我們對服務的堅持。身為專業團隊的我們將為您提供全方位的不動產仲介服務,助您在這片充滿活力的土地上找到理想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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