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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都市計畫工業區的廠房被檢舉違規使用,罰多少?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6 萬到 30 萬

發佈時間:2026/10/18 更新時間:2026/10/12

中壢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廠房違反分區使用規定,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可處 6 萬到 30 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 延伸閱讀(官網):工業用地分類與使用條件。

罰的對象不只使用的人。條文寫的處罰對象是土地或建築物的「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租客違規使用,出租的屋主也在這份名單裡,所以屋主不能只說那是租客做的事。

不改善會一路加重。第 79 條第 1 項後段: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的,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的措施,費用由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第 80 條:不遵規定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的,除依法行政強制執行外,並得處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怎麼在簽約前擋掉。這一條管的是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與建築物,非都市土地的使用管制是另一套法規。你看的那個門牌屬於哪一種、該分區允許哪些行業,以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和主管機關的認定為準。租約裡把承租人要做的行業寫明,並約定因違規被罰時由誰負擔、屋主能不能終止租約。

「張元澤 × 中壢廠房使用」的查核順序:先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再拿行業別去對該分區的使用規定,最後才談租金。

我是張元澤。違規使用最貴的不是罰鍰,是停水停電之後整條產線停下來。用途這一關,請在簽約前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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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澤|澤的工商筆記 yuanbuyhouse.com|LINE:0908-6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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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訊

張元澤|工商地產顧問

我是張元澤(阿澤),昱達工商地產・工商地產顧問,專營桃竹苗工商不動產、廠房、工業地、農地、房產買賣及稅務規劃。 這個頻道整理我在第一線最常被問的事:使用分區能不能設廠、貸款怎麼抓、稅要繳多少、租約哪裡要小心。寫給需求明確、要買、賣、租廠房的企業主,把每一筆交易的成本、風險與定價判斷,算清楚、講明白。 桃竹苗為核心,全台服務中。在售案件與各工業區整理,在官網「澤的工商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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